吉安王吉成律师说法 | 卖“U币”也可能违法?一文详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风险!
在互联网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虚拟货币交易似乎已经不再神秘。所谓的“代卖U币”“U币换现”“招募卖U团队”,在某些社交平台频频出现,甚至包装成“轻松赚外快”的副业。但你知道吗?这样看似普通的“跑腿换币”,实则暗藏法律风险,稍有不慎,可能会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告!
今天,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王吉成律师就通过一起真实案例,带大家揭开“U币代卖”的犯罪陷阱,解析相关法律风险,帮助大家增强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红线。
【案例回顾】明知资金来路不明,仍帮忙“跑腿换币”
2024年12月,被告人杨某在明知有关资金系诈骗所得的情况下,仍协助上线张某,将赵某被骗所得25万元以购买“U币”的形式转移处理。
案件中,张某通过网络与赵某建立“恋爱关系”,谎称其为部队领导,利用感情信任诱导赵某投资虚拟货币。杨某则在某APP获取“U币”后,按照指示与赵某线下交易,由赵某将现金交付杨某,后者再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
这笔看似“中介跑腿”的行为,实际上却是在为上游诈骗分子“洗钱”。
【法院判决】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认为:
杨某明知涉案资金系犯罪所得,仍协助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资金,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由于涉案金额达25万元,已属于“情节严重”。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律提醒】参与虚拟币交易需谨慎,莫让自己沦为“工具人”
王吉成律师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因其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点,常被不法分子用作洗钱工具,而许多普通人正是在不明真相、贪图小利的情况下,参与了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虚拟货币如“U币”“比特币”并非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可用于市场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早已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运营。广大群众应警惕“轻松换币、高额回报”等虚假宣传,避免落入犯罪陷阱。
【律师提示】“帮忙”换币 ≠ 法外之地,法律意识不能缺席!
在本案中,杨某并未直接参与诈骗,却因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协助处理赃款,仍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说明:
一旦明知是违法所得仍提供帮助,哪怕只是转账、换币、提现等“跑腿”行为,也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承担刑事责任!
📌 专业点评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王吉成律师表示:
当前虚拟币交易乱象频发,普通人往往缺乏辨别能力,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是每一位网民的基本功。对于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兼职”或“中介”信息,一定要多问、多查、不盲从,避免在不经意间违法犯罪。
如您或身边人遇到类似纠纷,欢迎咨询王吉成律师,他将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稳妥的法律解决方案。
🏛️律师简介
王吉成律师,执业于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平园路9号金光道大厦19楼。
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及公司法律事务。
长期专注于法律实务,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