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王吉成律师说法|未离婚但长期分居,能否主张抚养费?法院这样判!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虽未正式离婚,却因感情破裂长期分居。若在分居期间,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抚养义务,是否仍应承担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主张该笔费用?本文将结合真实案例,为大家深入解析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执笔律师:王吉成律师,执业于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平园路9号金光道大厦19楼,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及公司法律事务。
⚖️ 案件背景:婚未离、人已分,孩子抚养成问题
2014年,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次年育有一女小明(化名)。自2021年7月起,夫妻因矛盾不断开始分居,至2024年11月仍未恢复共同生活。
在长达三年的分居期间,小明一直随母亲王某生活,其日常开销、教育支出等均由王某单独承担,而父亲李某未尽任何抚养义务。为维护自身权益,小明最终向某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父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 法院裁判:婚姻关系存续不影响抚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即使婚姻关系仍在存续中,只要父母未尽法定抚养义务,子女依法可以请求支付抚养费。
本案中,小明自父母分居起便与母亲共同生活,父亲李某未承担任何抚养责任,显属违反法律义务。法院结合小明的实际生活与教育需要、父母的收入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平,最终判令李某向女儿支付抚养费32,800元。
🧑⚖️ 法官观点:子女权利不因父母分居而受限
承办法官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具有强制性和持续性,分居并不构成免责理由。**若父母一方完全不履行义务,依法应分担由另一方独自承担的抚养成本。
此外,未成年子女完全可以就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单独起诉父母一方,法院亦将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审慎裁判。当然,也可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以减少诉累。
📚 法律依据速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6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1058条:夫妻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第1067条: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未履责父母支付抚养费。
▶ 司法解释一
第43条: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主张抚养费,法院应支持。
第49条:抚养费数额可结合子女需要、父母能力和当地经济水平综合确定。
✅ 王吉成律师提醒:
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切勿忽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即便父母尚未离婚,子女仍有权依法追索抚养费。**如遭遇家庭关系破裂、分居或离婚中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获取精准法律援助。
📌 王吉成律师,执业于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婚姻家事、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案件,常年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稳妥的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