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王吉成律师说法|借条未写清“先还本还是先还息”?法院:有法可依!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还款时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本金与利息,如果借条中又没有约定还款顺序,那先还的这笔钱该算是还了本金还是还了利息?近日,一起真实案例给出了明确裁判依据,值得借贷双方警惕。
王吉成律师,执业于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平园路9号金光道大厦19楼,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法务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今日带您深入了解“先息后本”的法律逻辑。
📌案例回顾:“还了1万”,到底抵了啥?
2022年,张某因生意周转问题向老同学杨某借款13.93万元,双方通过银行转账完成借款,并签订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同年7月22日前归还本息。
借款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未及时还款,仅在2022年9月支付1万元。2024年,杨某决定依法起诉,要求张某归还本金和逾期利息。
双方在法庭上争议的焦点是——张某还的1万元,到底是还了本金,还是利息?
债权人杨某认为:这1万元应认定为逾期利息,本金未动。
借款人张某认为:1万元应冲抵本金,利息另算。
⚖️法院认定:“先息后本”,法律有明确规定!
法院审理后指出,双方虽在借条中明确了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和利率,却未就还款顺序作出具体约定。此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补充解释,即:
✅ 债务人给付不足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利息;
主债务(本金)。
也就是说,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利息优先于本金清偿。因此,张某支付的1万元应认定为归还利息。
最终法院判令张某:仍需偿还13.93万元本金,并另行支付剩余利息。
🧑⚖️律师说法:为何“先息后本”适用范围广?
王吉成律师指出,“先息后本”并非仅适用于银行贷款等金融合同,在所有合法借贷关系中,只要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就默认适用这一清偿顺序。主要基于以下三点:
1️⃣ 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61条明确规定了清偿顺序。
2️⃣ 符合交易习惯:现实中,银行和正规借贷机构都采用“先息后本”模式。
3️⃣ 保护债权人权益:利息是债权人资金的收益,优先清偿更能保障其应得利益。
📌法律风险提示:借条没写清,后果很严重!
🔺很多人写借条只写“借款金额”和“归还日期”,但忽略了还款顺序、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
📋建议借贷双方在签署借条时,务必写清:
借款金额、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利率及计算方式
明确的还款日期和方式
是否“先息后本”或“先本后息”
担保人信息与担保形式
还款明细如何认定(附条件或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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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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